
根据延庆区委安排,三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自2026年1月12日开始,3月27日结束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巡察范围
区委办公室、区政府办公室、区人大机关、区政协机关、区委政法委、区委研究室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、区生态环境局。
二、巡察任务
区委第一巡察组,巡察区政府办公室(区政府外办、区政府港澳办)、区委政法委;
区委第二巡察组,巡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;
区委第三巡察组,巡察区生态环境局;
区委第四巡察组,巡察区人大机关、区政协机关;
区委第五巡察组,巡察区委办公室(区档案局,区委保密办〔区国家保密局〕、区委机要局〔区密码局〕)、区委研究室;
区委第六巡察组,巡察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(中关村延庆园管委会)。
三、举报电话和邮箱
巡察期间,开通举报电话、电子信箱、邮政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。
第一巡察组:010-69109662,yqdiyixunchazu@126.com
第二巡察组:010-69100234,yqdierxunchazu@126.com
第三巡察组:010-69100294,yqdisanxunchazu@126.com
第四巡察组:010-69100964,yqdisixunchazu@126.com
第五巡察组:010-69109395,yqdiwuxunchazu@126.com
第六巡察组:010-69141121,yqdiliuxunchazu@126.com
邮政信箱:北京市延庆区苏子街4号区委第XXX巡察组收,邮编:102100。
根据巡察职责,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本轮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,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中共北京市延庆区委巡察办
2026年1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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